執業藥師,是藥學方面的專業人員,需要經過考試并且注冊之后才能以執業藥師的身份進行工作。目前來說,執業藥師有執業中藥師以及執業西藥師,考生可以根據自身需求進行報考。和大多數考試一樣,執業藥師考試也有免考,那么,執業藥師免考規定是什么?
一、執業藥師免考規定是什么
根據《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四條,符合《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報考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藥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取得中藥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取得高級職稱與在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兩個條件須同時具備。高級職稱的類別為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獲得的藥學、醫學或醫藥學專業高級職稱。從事醫療、預防、保健、醫技、護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醫師、主任(副主任)技師、主任(副主任)護師,從事高等院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兩科的條件。高級職稱應于報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其成績從2019年開始,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滾動管理,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的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其考試成績有效期按照原34號文規定執行,其合格科目考試成績僅在2018年度有效,不滾動至2019年。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符合原34號文中《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的免考兩科條件的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學歷的報考人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繼續按免考兩科申請報名參加考試,其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34號文規定執行,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在過渡期之后,中專學歷不再符合《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報考條件,也就不能按免考兩科的方式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二、執業藥師考試周期
考試以四年為一個周期,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四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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