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流動性在今天已經是很普遍的現象,職稱是對人們過往努力的肯定,也是人們工作中的重要事情,它是人們花大時間和精力促成的一個成果。那么不可避免地人們就想了解一個問題:異地高級職稱轉入可以實現嗎?
一、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到本市仍從事與原崗位相同或相近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如果在原區域、原單位取得的職稱符合國家基本評價標準,并且屬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用人單位依據其工作崗位和實際水平予以確認,并根據崗位需要擇優聘任:
(一)按照國家職稱管理相關規定,由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備案的各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取得的職稱;
(二)本市已實施只聘不評的職稱系列(專業)和層級;
(三)本市暫無條件評審,需委托國家相關部門評審的職稱系列(專業);
(四)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且達到國家統一劃定的合格分數線而取得的職稱;
(五)珠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中根據有關規定予以互認的職稱;
(六)軍隊轉業干部調入本市或在本市自主擇業的,其在部隊取得的職稱;
(七)國家另有規定的。
二、根據國家職稱制度改革相關規定,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職稱評審權下放到用人單位,實行自主評聘的,單位聘任的專業技術人才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到本市時,應按照本市職稱評審相關規定和管理權限,向相應職稱評審委員會申報復核評審,可按照該名專業技術人才已取得的最高層級職稱進行申報。
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到本市的專業技術人才經相應評審委員會復核評審取得職稱的,制發本市職稱電子證書。
復核評審取得職稱并聘任的,其聘任年限可與同層級原職稱聘任年限累計計算。
復核評審不通過的,可由用人單位根據國家及本市職稱評價基本標準和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需要,擇優聘任原職稱層級以下的相應職稱層級。
三、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到本市的專業技術人才在原區域、原單位取得“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農業、衛生、中小學教師等系列職稱,不能作為在本市聘任相應層級職稱的依據,須按照本市職稱評審相關規定和管理權限,向相應職稱評審委員會申報職稱。
異地高低職稱獲取并不容易,關于它的異地轉入事宜,人們可以多觀察多了解,這樣也能不辜負過往的努力,繼續前進。更多信息可以在線咨詢本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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